新加坡公司法(第50章)Companies Act, Cap 50
第171(1A)(C)节规定每一间公共或私人公司都必须最少要有一位公司秘书。
我们的新加坡办事处提供公司秘书服务,确保您所有的法律实体均符合当地法律法规。我们的秘书专家在企业内务、合同管理和起草股东和董事会决议案等方面拥有广泛的经验。
我们的专家组团队为您在新加坡设立及运营公司,保证您的公司遵守法律和监管要求,运作良好。
新加坡佳星为您提供公司秘书常规服务,包括:
提供实名公司秘书、联合企业秘书、授权代表和代理董事
妥善维持法定册和记录
保存公司法定登记册及相关纪录
确立、维持和更新董事/行政总裁和主要股东的权益登记册
保管公司相关文件及会议记录
安排董事会会议和派发简报
向公司注册局汇报章程文件、资本结构、成员和董事的任何变动
递交公司注册信息变更
拟备董事会、董事委员会和股东等决议
为尽职调查的事宜编制和管理资料库
起草公司文件和协议
协助客户团队从事企业秘书项目
准备公司年度会议文件
呈交公司年报表给公司注册局并缴纳费用
见证公司签署文件
我们的公司秘书年度服务包括:
- 委任一名秘书
- 维持法定登记册
- 年度股东大会
- 提交周年申报表
如需进一步讨论有关我们的公司秘书服务,请立刻联系我们的公司秘书服务专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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